一、负责物资的保管、发放、验收、入库等工作。设库房保管员一名,要求能够胜任本职工作,并具有较好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。
二、库房保管员应坚守工作岗位,不准随意串岗、脱岗,离开岗位须请假,应作到24小时随叫随到,保证材料供应。
三、应妥善保管好库房的物资。材料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,对数量、价格、摆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,对库房所缺材料和消耗材料进行统计,并及时上报。
四、加强物资帐目管理,作到收入、支出相符。进出库房物资应日清、月结、年报。属固定资产的物资设备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,如发现物资短缺应及时上报。
五、凡采购的物资材料入库前应对价格、数量、规格、质量进行验收,凡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可拒绝入库,入库材料必须填写入库单,并定时上报。
六、物资材料出库,必须凭维修派工单,出库单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发放材料,手续不全者不准出库,私自领用材料或丢失材料,由保管员负责赔偿。
七、保管员对出库单一式三份进行严格管理,库房留一份建帐,派工单上附一份核查材料,上交中心一份核对。
八、库房保管员应每月盘点一次,将发出的派工单与出库单汇总核对,并将剩余物资在汇总表与盘点表上反映出来,并将收费部分、公共场所、自来水等部分的派工单分类保管。
九、库房内保管的公用工具,任何人借用须打借条,归还后抽回,如丢失则照价赔偿。
十、库房保管员应不断学习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库房的管理水平,并做好防盗、防潮、防水、清洁卫生、通风等工作。
十一、中心将定期对库房工作进行检查,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,均按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,并扣除津贴(10﹪—100﹪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