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炉工交接班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4-12-01 点击数:

 司炉工交接班制度

一、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,做好接班准备工作,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。

二、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,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。

三、交接班时,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,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。

四、交班需要“五交”和“五不交”。

五交是:

4.1 锅炉燃烧、压力、水位和温度正常;

4.2 锅炉安全附件、报警和保护装置,灵敏可靠;

4.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;

4.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、备件、工具、用具齐全;

4.5 锅炉房清洁卫生,文明生产。

五不交是:

4.6 不交工日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;

4.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;

4.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;

4.9 接班人员不到时,不交给无证司炉;

4.10锅炉压力、水位、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。

五、交接班时,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,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。

六、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。

七、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,应由接班者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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