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院浴室管理,满足师生沐浴的需求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新疆工程学院浴室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 沐浴师生凭校园一卡通进入浴室沐浴。进入浴室前在服务处领取更衣箱钥匙并交押金,淋浴结束后在出门前应交还钥匙退还押金,如果遗失钥匙应当照价赔偿。
第二条 进入浴室洗浴人员应当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物品,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浴室,如果发生遗失则本浴室概不负责。
第三条 浴室工作人员不准收取现金。
第四条 节约用水,做到随用随开,不用不开。严禁在浴室内洗衣物。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
第五条 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(如疥疮、化脓性皮肤病、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)人员进入浴室。
第六条 谢绝患有严重高血压、心脏病的病人及醉酒人员进入浴室。
第七条 禁止到异性浴室淋浴。
第八条 洗浴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文明就浴,禁止抢位占位;禁止在浴室内打水仗,追逐打闹;严禁打架斗殴。
第九条 洗浴时要爱护浴室各种设备,不准随意改动、搬迁、涂抹及毁坏、擅自砸撬柜门。不得故意损坏喷头,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。遇有供水、喷头等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,请与浴室管理员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,不准自行修理。
第十条 洗浴时注意安全,使用热水龙头时切勿将热水直接接触身体,防止烫伤等意外发生。
第十一条 洗浴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。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,不准乱扔烟头、果皮、碎纸等杂物。为防止滑倒摔伤请不要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。洗浴时要谨慎行走,以防滑倒摔伤。
第十二条、浴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浴室管理,保持浴室清洁卫生。